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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问题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204号)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全面妥善地解决开封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开封市公安局决定,自6月起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专项行动。

工作推进时间:
2017年6月10日至6月30日是这次行动的摸底排查阶段
7月1日至10月31日为信息采集阶段
7月1日至10月31日为集中登记户口、全面解决疑难阶段
此后转入检查验收

这次专项行动解决的无户口人员对象为——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户口人员、被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原籍户口被注销的无户口人员、户口迁移证遗失或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我市公民与外国人或身份信息不明人员非婚生育的无外国籍的无户口人员、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或痴呆傻无户口人员、弃婴或打拐解救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其他无户口人员。


我市已开展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多年,并出台了相关工作规范。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解决剩余人员的此类问题,请无户口人员或其监护人及时到居住地派出所申办,尽快解决。